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文件规定,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西南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swmu.edu.cn/)和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rsc.swmu.edu.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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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西南医科大学是四川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坐落在川滇黔渝结合部的泸州。泸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泸州,是一座大美之城,主城区被长江、沱江两江环抱,“江在城中,江城互融”。泸州,是一座闻名于世的酒城,风过泸州带酒香,是浓香型白酒发源地,拥有泸州老窖和郎酒两朵“中国名酒之花”。泸州,是一座红色之城,有着光荣的红色历程,朱德“护国讨袁”在泸州战斗生活5年,刘伯承指挥的泸顺起义是中国共产党武装起义的先声,红军“四渡赤水”三渡在泸,书写了毛泽东军事生涯的得意之笔。泸州,是一座通达之城,建成高速公路5条,通车里程居四川第3位;设计时速250公里的川南城际铁路2021年6月通车,已全面动工的渝昆高铁与规划中的蓉遵高铁在泸州交叉而过;泸州云龙机场是四川第三大航空港,通航城市44个,涵盖国内全部一线城市、重要的省会城市和旅游城市。泸州,是一座宜居之城,全市森林覆盖率50.8%,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0%,中心城区建成开放公园43个,形成了“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城市生态格局。教育医疗资源优质,有西南医科大学等7所普通高等院校,有“三甲”医疗机构6家,医疗卫生资源和条件居四川省第2位,正在建设区域医药健康中心。

西南医科大学现有忠山、城北两个校区,占地2011亩。学校下设20个院(系),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近两万人。图书馆馆藏资源丰富,有纸质文献164.3 万册,电子文献246余万册,订有中外文纸质期刊1028种,能充分满足师生阅读、学习需求。

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临床医学、药学、中西医结合是学校优势与特色学科,临床医学、药学是四川省一流建设学科,截至2020年11月临床医学学科在ESI全球排名前1%机构中位列53.22%。有普通本科专业31个,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法学等7个学科门类,其中,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省级特色专业3个(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5个(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法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双学位专业5个,大力推进“医工、医理、医文”结合,构建了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医学专业教育体系。

学校承担了国家级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是国家级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全国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单位,2020年12月已被作为全省唯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上报教育部。我校获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西南西北片区特等奖1次,一等奖6次,全国总决赛二等奖3次,三等奖4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10年保持在90%以上,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司法考试通过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3届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其中一等奖5项。

学校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正在筹建第四直属附属医院。有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有国家级、省部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35个、是国家级“胸痛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心衰中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四川省妇科及乳腺疾病治疗中心,是国家卫健委冠心病介入培训基地,建成了中国-葡语系国家和地区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作为西南四省(市)结合区域的省级医疗中心,为川渝滇黔结合区域近4000万人民健康保驾护航(具体信息可查阅我校官网)。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1.博士研究生: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国境外毕业的须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我校博士招聘相关要求(详见学校官网https://www.swmu.edu.cn/“西南医科大学2021年诚聘海内外英才”公告)。

2.硕士研究生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人员(国境外毕业的须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西南医科大学2021年3月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它要求。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科或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1.博士研究生:详见学校官网https://www.swmu.edu.cn/“西南医科大学2021年诚聘海内外英才”公告。

2.硕士研究生:招聘名额、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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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博士研究生

实行专场招聘。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全年均可报名,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发送至hr@swmu.edu.cn邮箱,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通知应聘人员来校面试(具体时间双方协商)。被录取博士予以事业单位编制。

(二)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照编制外聘用,实行统一招聘。具体按照《西南医科大学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西南医大人〔2017〕1号,见附件2)执行。流程如下: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4日24∶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者填报《西南医科大学2021年3月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 1105509253@qq.com ,同时发送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件,邮件以压缩包形式,并以"应聘者姓名+岗位编码"命名。具体扫描材料如下:

①应聘者本人身份证

②应聘者本人学位证、毕业证或相关证明学历学位及专业的材料(学生证、学籍在线报告等)

③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岗位要求须中共党员的提供)

④其他与应聘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

逾期未提供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2.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者简历情况及学术成果水平,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应聘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初审通过人员名单2021年3月8日24:00前在我校人事处官网进行公告。同时公布招考期间专用QQ群号,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及时入群,并在招考期间关注有关信息。

3.网络心理测试

所有岗位应聘者均需参加学校安排的网络心理测试。

测试时间:2021年3月12日上午9:00

心理测试系统于2021年3月12日上午9:00-10:30准时开放,10:30关闭。心理测试网络路径及须知届时与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一并公告。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该结果将不对外公布,严格为应聘者保密。

4.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网络视频的形式进行(面试须知与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一并公告)。

(2)面试内容:教师岗进行试讲面试(试讲题目2021年3月15日24:00前在专用QQ群内公布);管理岗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题目面试时公布)。

(3)面试时间:2021年3月17日(具体时间见面试须知)。

(4)面试结果公布:2021年3月18日24:00前,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上公布。

5.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应聘者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体检项目届时公告)。要求如下: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2)体检结果反馈:应聘者应在2021月3日31前将本人体检结果网传至 1105509253@qq.com 。

6.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人选,拟录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学校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以先签约上岗,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校立即予以解约,相应责任由该应聘者承担。

7.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学校审定通过后,按照《西南医科大学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聘用。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入职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职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工作人员审查: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原件(2021届毕业生同时提供就业报到证)。

(3)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岗位要求须中共党员的提供)。

(4)拟聘者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5)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学校对应聘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员,以及取得聘用资格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6)学校与通过全部招聘环节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期管理及待遇

(一)受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与考核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聘期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享受我校同级同类人员相同待遇,“五险一金”按国家、四川省以及泸州市相关政策执行(详见《西南医科大学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二)聘期内获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晋升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按学校政策可予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三)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受聘人员,入职后原则上须到学生工作系统任专职辅导员不低于1年(具体任职时间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六、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校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上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本次招聘相关环节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对应聘者在任何一个环节(含受聘后)弄虚作假的,经查证属实的,学校有权对受聘者作出相应处理。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文老师、王老师、杨老师

监督电话:0830-3163678(西南医科大学纪委)

编辑:袁艺;责任编辑:张睿梅

图片来源于西南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