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居频道

日期:1月14日

日前,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我市市区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结合惠州市市区房地产市场实际,对市区普通住房标准作出调整。

通知指出,从2021年1月1日起,惠州市区普通住房标准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分别调整为:惠城区低于16224元/平方米(含16224元/平方米);仲恺高新区低于14972元/平方米(含14972元/平方米);惠阳区低于17031元/平方米(含17031元/平方米);大亚湾开发区低于16761元/平方米(含16761元/平方米)。

对比此前轮次的普通住房标准内容,新一轮市区普通住房标准还首次将惠城区和仲恺高新区进行区分,由于仲恺高新区单列普通住房标准为不高于14972元/平方米,这也造成惠城区新标准与上一轮标准相比,出现大幅提升。

与旧标准相比,新一轮普通住房标准全线上浮,其中,惠城区上涨1631元/平方米,惠阳区上涨300元/平方米,大亚湾微涨94元/平方米。

“普通住房标准的变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房地产向好发展的势头,但并无必然关联,市民对此无需担心。”惠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标准的调整更多属于一种例行调整,每半年都会根据阶段性的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居住的实际情况而作出及时调整,主要用于税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征管时作为参考,与房价是否变动和市民缴纳购房契税均无关联。

整理:南方日报记者 糜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