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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原政委丁仁仁受贿一案

2021年1月18日下午,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浙江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原政委、警务技术二级总监(副厅级)丁仁仁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该案系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蒋卫宇担任合议庭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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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

2001年至2016年,被告人丁仁仁利用担任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主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总队总队长、网络警察总队总队长、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接、企业经营、干部录用、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于2001年至2020年5月间,丁仁仁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47.162549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丁仁仁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丁仁仁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省市相关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媒体记者及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