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央行和银保监会发布了一份重量级的通知《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
也就是说互联网存款产品基本上是被禁止了。
这里所说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就是比如说支付宝,腾讯理财,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陆金所,滴滴金融,携程金融APP等等互联网融资平台上销售的互联网存款产品。
在国家政策出来之后,这些平台已经不能够再进行新的互联网存款产品销售。
实际上在新规出来之前就已经有了风吹草动的,因为在2020年12月份左右突然之间这些网络平台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全都已经下架了。
那么为什么央行要禁止这些平台进行互联网存款产品的销售呢?
因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支付宝等等这些网络平台发布存款产品是属于无证驾驶。
这些平台是属于网络平台,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储蓄业务机构。
正常来说,只有银行或者是信用社才能够办理储蓄业务。这些平台进行揽储是突破了国家的规定。
而且从负债业务上看,因为互联网存款产品突破了地域的限制,也不符合国家的规定。
另外一方面从风险的角度看,互联网存款是有比较大的风险的。
因为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来进行揽储,那么就需要支付渠道费用给支付平台,这就相当于变相提高了银行的存款揽储成本。
而且就是因为互联网存款产品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有的银行为了能够完成业绩,得到更好的揽储金额,就需要提高储蓄的利率。
虽然说对储蓄用户来说相当于更高的收入,但另一方面对银行来说是更高的成本。
很明显银行的风险会增加。
在目前的大趋势下,国家对于贷款利率是引导下降的,而银行的收入主要是来源于贷款和存款之间的利息差。
如果说贷款利息降低,同时存款利息上升,银行的利润空间减少,那么就很容易导致银行风险爆发。
那么国家禁止互联网存款产品,对储户有什么影响呢?
首先新的互联网存款产品是不能够继续发行了,也就是说人们不可以继续购买新的互联网存款产品。
如果你想要存款,那么就只能通过银行或者是银行自营的网络平台。
其次,央行明确说了,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在这期间互联网存款产品,也就是存量产品还是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意思是说,如果你之前已经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了互联网存款产品,那么在到期之前你是不受影响的,直到你到期取出产品。
最后,通知说明开立二类账户充值、为社会公众购买服务进行消费等提供便利,这一部分业务不受影响,可以继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