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 1月14日,陆良法院执行局开展了一个因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腾房行动。这次执行活动邀请了政协委员,同时检察院派员共同见证、监督执行全过程。

法院执行局局长孙江林作为腾房行动的总指挥,在开展腾房行动前对人员分工以及执行步骤进行了安排和部署。随着执行局长的一声“我宣布,现在行动开始”,全体执行局干警应声迅速开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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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4日,余某平将钱某刚诉至陆良法院,要求钱某刚归还向其购买“海尔牌”电器产品下欠的购货款及期间利息共计669948元。陆良法院立案审理后,经庭审调解,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由被告钱某刚分四次偿还债务65万元。到期后,钱某刚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余某平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与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进行情况交流

陆良法院依法于2020年6月15日对被执行人钱某刚名下位于三岔河镇某商品房进行了司法拍卖,房屋被某竞拍者竞买成功。后法院依法张贴执行公告,责令其限期内自行腾空房屋并搬离。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钱某刚,并对其进行思想疏通和劝导,引导其主动履行腾房义务,但钱某刚仍拒绝履行。陆良法院遂决定于1月14日进行强制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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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开锁

清查房屋内物品

搬运屋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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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点物品并登记在册

腾空后的屋内图

随着门锁被强制打开后,现场的执行局干警们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进入到屋内,按照事先制定的执行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腾房行动;整个执行过程在多方相互协调、配合的情况下,进行的非常顺利。在政协委员及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见证监督下,执行干警们对屋内物品进行了清点并登记在册。房屋更换了新的门锁,钥匙移交到房屋竞买人手中。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供稿单位:陆良法院新闻中心)

来源:人民法治网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