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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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读懂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从7月13日起,本公众号开设“小昭邀您学法典”专栏,将选取群众关心的民法典热点问题,用问答和漫画相结合的形式,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阐释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希望它为群众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提供有益帮助。

1问:胎儿能继承遗产吗?

答:《民法典》设立了胎儿利益特别保护制度,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和权利。胎儿是被继承人未出生的子女,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当与已出生的子女相当,如果遗产分割时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份额,就要从各继承人已经继承的份额中扣回。父母没有结婚的,对胎儿的继承权不产生影响。但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自始不复存在。

2、胎儿能接受赠与吗?

答: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胎儿的利益,《民法典》规定涉及接受赠与及纯获利益的行为时,胎儿同样享有主体资格,有权接受赠与,实施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的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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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文字:民事审判庭

图片来源网络

审核:申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