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靳某和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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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公安临潼分局相桥派出所联合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在对前期办理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再次进行分析时发现,家住油槐办某村的村民靳某、付某存在出售个人银行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于是民警立即将两人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面对民警的讯问,靳某、付某分别供认了为谋取经济利益,将自己实名制办理的银行卡以500到1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他人的犯罪事实。

目前,靳某和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临潼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收购他们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也已被外地公安机关绳之以法。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因蝇头小利向他人出租、出售、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对公帐号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切记因为一时疏忽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帮凶。如有以上行为请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来源:平安临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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