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撤了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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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7日,李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书面装修合同,于2020年7月完工,该工程款总额为5余万元。2020年10月1日,李某休假回家,发现已装修的工程出现漏水现象导致墙面发胀损坏,遂打电话给某装修公司负责人,要求重整。但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工程之所以出现纰漏是因为李某的使用不当导致的。李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装修公司修复漏水问题并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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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中,双方见面便据理力争,李某表示自己之前并未在家,是在国庆休假才回来的,这是装修公司的问题,但装修公司一口咬定是李某操作不当导致的。双方僵持不下,场面陷入僵局。

法官分开做两位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几经努力,原、被告于当日达成调解意见。被告承诺一星期内帮原告修复出现的问题,原告申请撤诉,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