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9日13时45分,在随县吴山镇唐王店村发生一起摩托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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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勘查完毕后,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张某有饮酒嫌疑。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饮酒驾驶。进一步调查还发现张某曾于2020年6月11日因酒驾被处罚过,案发时还未间隔半年又饮酒,属二次酒驾,还酿成一起交通事故。同时张某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办理号牌等违法行为。现依法对张某罚款3200元、行政拘留七日之处罚。

温馨提示:二次酒驾等待的将是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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