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 文明出行

是每一位驾驶员的责任和义务

可总有一些“偷梁换柱”的人

心存侥幸还耍小聪明

不仅无证酒驾

还通过变造驾驶证

驾车上路行驶

企图瞒天过海、蒙混过关

你以为蜀黍是这么好糊弄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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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21年1月15日,神木交警二中队在早高峰错峰查处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月15日早8时,民警在对一辆黑色的小型机动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涉嫌酒驾,遂口头传唤至单位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其测试结果为64mg/100ml,驾驶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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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驾驶员院某某,早在2015年就因危险驾驶罪被吊销了驾驶证,而此次他所提供的驾驶证是用亲戚的驾驶证信息伪造的。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院某某在2015年驾驶证吊销后,找人办了假证,近几年一直心存侥幸驾驶车辆上路,以为这样就可以“安全驾驶”,未曾想到终是难逃法网。

对于院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七千元的处罚。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蜀黍再次提醒

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

酒驾、无证

使用变造伪造证件驾驶

统统不可以

莫心存侥幸

违法行为一经查出

必将严惩

来源 | 神木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