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房屋作为不动产实行登记原则,非经房屋过户登记,不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一栋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当在房屋征收中出现多个所有权主体争议时,即在被征收房屋产权不明的情况下,应当首先明晰产权,然后由真正的房屋产权人作为被征收人与征收人订立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应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人为被征收人。因此,对房屋已交付但未过户的情况,北京京坤李吏民主任律师提醒:签订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后,须尽快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明晰房屋所有权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拆迁诉讼当然找北京楹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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