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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仙桃一男子肇事后逃离现场,仙桃交警通过蛛丝马迹,将肇事嫌疑车辆锁定,在传唤车主进一步比对查证时,他竟然表情逼真装扮“无辜”,直到民警摆出证据“铁链”,他才不得不承认肇事逃逸事实。

1月11日晚上8时许,交警六大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321省道彭场大道海腾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已逃逸。

民警立即带领辅警赶赴现场,当时救护车已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并走访周边群众。一自称目击事故的男士向民警提供线索,称有一辆小车沿321省道由北向南行驶时,撞到行人后驾车逃离现场,导致行人倒向自己所驾车辆的前方。现在他的行车记录仪上有完整的记录事故经过的视频。民警反复调看了行车记录仪上的视频,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深色的商务车,但是因为天色昏暗,无法看清车辆型号及车牌,加上彭场大道正在进行道路改造,事发路段附近的监控探头无法正常工作,导致肇事车辆一时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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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大队长邓文华召开肇事逃逸事故案情分析会,成立两个小组,分头对事故发生地周边人员进行走访调查,扩大范围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的监控资料,又通过公汽的行车记录仪进一步核实,最终锁定逃逸嫌疑车辆为一辆挂鄂M3J6XX的深蓝色商务车。

1月13日,民警将该车车主韩某传唤至六大队,当民警看见嫌疑车辆,发现该车辆左前方受损部位与监控视频里车辆与行人发生碰撞部位完全吻合。

最初讯问时,韩某称自己对此事毫不知情,表情显得非常无辜,直到民警拿出视频资料,及车辆照片等证据时,韩某才低头耷脑,对自己当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1月14日晚,六大队民警依法将交通肇事逃逸的韩某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仙桃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