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相关股东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公司股东潘尚锋先生、深圳市中远智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智投”)、浙江晟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方投资”)、骆赛枝女士、陈海君女士、吴钦益先生、项延灶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统称“潘尚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879,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7%。潘尚锋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9,951,97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47%,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自2020年06月24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即自2020年07月17日至2021年01月16日,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柏洪先生和汤海川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729,000股、24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13%、0.04%,其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自2020年07月17日至2021年01月1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182,250股、60,000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0.01%。

2020年07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公司股东黄柏洪先生于2020年07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2,250股,其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0年0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潘尚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于2020年07月20日、2020年07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240,6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4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891,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2020年0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截至前述公告披露日,潘尚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09,686股,占其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19,951,979股的50.17%,占公司总股本的1.74%,本次减持计划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

2020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公司股东汤海川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暂未实施,其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过半时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2021年01月17日,前述股东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相关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股东减持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尚锋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09,75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74%,本次潘尚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其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向交易对方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汤海川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本次汤海川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其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股份(包括公司股权激励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 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原因所引起。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股东作出的有关股份减持的承诺。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相关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均未超过其减持计划约定的数量及相关规定。

4、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非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