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减少人员流动、严控人员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不断增大。为有效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人员流动,严控人员聚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在市内过节,原则上不得外出,确需离市的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进行报备,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市内群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留在市内过节,必须外出的,要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学生外出需向所在学校报备,非必要不得前往境外和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

三、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即日起不得举办大型会议、培训、年会、团拜会、茶话会、联欢会、体育赛事、文娱活动等人群聚集性活动,不得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和大规模聚集性展销促销活动。广大群众不组织、不参与摆酒席、“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

四、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从即日起,暂缓办理一切红事喜事客事宴席。操办丧事要一切从简,参与人员控制在直系亲属和必要的邻里相帮人员之内,严控外来人员吊唁。

五、各餐饮经营单位即日起严禁承办婚宴、寿宴、丧宴、年会等聚餐活动,严禁以不同人员点餐等模式变相承办。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城乡待客处一律不得提供场所给任何人员办理客事。已经预先下发宴请通知的,要劝导取消或延期操办。

六、旅游景区景点必须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场所要减少室内聚集性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影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网吧、足浴、KTV等公众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七、各宗教活动场所停止举办聚集性活动。

八、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随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部署,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减少人员流动,严控人员聚集的规定,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对拒不报告、不执行、不配合,违反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