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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金矿事故迟报,山东栖霞市委书记、市长被免职

2021年01月15日 来源:大众日报
鉴于在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事故迟报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山东省委决定,免去姚秀霞同志栖霞市委书记职务,免去朱涛同志栖霞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按程序办理),配合事故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新华社:草菅人命,与人民为敌

新华社济南1月12日消息,导致22人被困的山东烟台栖霞市笏山金矿事故,迟报时间长达30个小时。涉事企业对生命的漠视,无异于草菅人命,就是与人民为敌,国法必不容。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大事故早报、快报,早已成为共识。第一时间上报,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更早、更专业、更大力度实施救援,为被困或受伤人员争取更大脱险机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就明确规定,事故单位负责人在接到现场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部门上报事故信息。同时,国家有关法律对迟报、瞒报事故有严厉的惩罚规定。
然而,在一道道“高压线”面前,总有个别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存在侥幸心理,事故发生后不是抢时间争取救援力量,而是“争取时间”将事故“大事化小”,企图逃避处罚。直到藏不住了,才向上级政府部门“求救”。
迟报,消耗的是被困人员脱困生还的机会。笏山金矿事故中,第一时间上报和拖延30个小时之后上报,可能导致22名被困人员最终的命运截然不同。

本文议论:他们为何要瞒报呢?

这与当前生产安全事故的确定分级标准相关。

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根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依据事故分级不同,处置单位级别以及问责范围也不同。

“迟报”“瞒报”等违规行为与基层政府被问责程度密切相关。政绩考核时,责任人如负有重大安全突发事故责任会影响升职,所以有些人千方百计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压低事故级别”。

这就是近年来,违规“迟报、瞒报”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种行为往往会错失最佳救援生命的宝贵时机使事故恶化趋重,伤亡程度增加。某些人面对突发事故,首先考虑的是自身利益,小团体利益,名誉、政绩,个人仕途升迁等,而置人民的最宝贵生命于不顾。将人性、党性、职责、道德等抛之脑后。其行为无异于:草菅人命。

此次重大事故发生后,媒体曝光迅速,抨击到位,政府问责及时。这都有利于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明确意识。也给某些人再次敲响了警钟。心存敬畏,保持初心。谨慎行使职责权利。严重失职者“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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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愿22位被困者能安全救援。

案例一 瞒报煤矿事故 吉林省副省长被记过 : 2013年3月29日21时56分,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的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下称八宝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官方通报称,事故造成29人遇难。后经群众举报核实,事故实际遇难人数为36人,7人被瞒报。

国家安监总局通报称,包括吉林省副省长谷春立在内50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党纪、政纪处理。

案例二,巫山9·13矿难事故涉嫌瞒报 :2015年5月27日,中共重庆市纪委27日通报,重庆巫山县政协工作人员孙大贵在担任该县煤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期间,因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孙大贵曾涉巫山“9·13”瓦斯爆炸事故瞒报被查。2013年9月13日,重庆市巫山县邓家乡官河煤矿在非法开采过程中,因巷道放炮引发瓦斯爆炸,造成8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方和当地主管部门未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情况,并瞒报事故发生及人员伤亡情况。

案例三,湖南涟源矿难事故涉嫌瞒报2017-02-19 09:40:08 来源:新京报:2017年2月14日,湖南省涟源市发生了一起煤矿瓦斯爆炸,事发第二天,涟源市委宣传部通报称,事故共造成9人遇难。几天后,娄底市政府确定上述矿难实际遇难人数为10人,其中1人确认被瞒报。娄底市委对涉瞒报事故的:涟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小兵,涟源市副市长谭付民和涟源市安监局局长肖笑华在内

3名官员立案调查,另有多人被警方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