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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路团队 资料

退役军人保障法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明确——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

1.服现役满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

2.服现役满上士军(警)衔规定年限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3.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官;

4.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从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不复学)以及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且持有“通”字或非农优待安置证的士官。

2021年1月1日,随着《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实施,不论是军官还是士兵在安置方式上都有一些变化,目前军官制度改革一系列政策已经落地,对于军士、义务兵的相关政策,目前并未公开多少。

《退役军人保障法》已经实施,军官制度改革同步落地,有关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改革,基本上可以断定会在今年落地。如某单位在军官政策解读中就介绍军官逐月年限为

干龄满16年,同时简单提到军士满16年(或为士龄)也可以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

对于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方式细则,相信不会等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