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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5号,报案人在白山市一个废弃的仓房内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受当时条件限制,民警无法对死者的身份进行核实,也找不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线索,侦查工作陷入了困局。2020年8月份,警方通过DNA比对,最终将案件谜团解开。

2001年,如今的白山市公安局红旗分局还是红旗派出所,当年的3月5号,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响起,急促刺耳的铃声打破了派出所里原有的宁静。而报警的内容竟是有人在废弃的仓房内发现了一具女尸。

是一名路过群众发现的,准备上里(仓房)面小解一下、方便一下子,突然发现(女尸)吓了一跳,出来就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白山市青少年宫附近一处废弃仓房内,一具女尸被包裹在毛毯中,右腿已经白骨化,面部高度腐败。

经过法医鉴定,死者已去世数月,系被他人用钝器多次打击头部,后被电线勒住颈部导致窒息死亡。

通过现场勘察,这个女的右腿一看已经是被老鼠啊、小动物啊或者狗之类嗑得腿上没有肉了,已经露出白骨了,初步分析发现女尸的这个地方是个抛尸现场,不是直接作案现场。

2001年,办案技术条件有限,案发地街道上没有监控,案发时没有目击证人,死者面部高度腐败无法辨识样貌,身上没有任何身份证明,警方陷入侦查困局。

时间转眼来到了2020年,刑事侦查技术和科学手段的进步为该起案件的侦破带来了转机。

我一开始负责技术这块的时候,我们把老案件所有的痕迹、物证重新翻找,我就翻出来当年裹尸的毛毯,把这个东西集中送检。

今年8月份,通过DNA对比终于确定了死者的身份,为临江市民于某某。

确定死者的父亲在当地蚂蚁河居住,在2003年,女儿失踪两年之后还报过失踪,这个线索就基本全都吻合了。

于某某在白山市上班,因为哥哥结婚需要一些钱,于某某凑了一笔钱,打算给父亲,可过了3天,女儿就再也联系不上了。就在办案民警进行调查的同时,公安部再次传来好消息,在裹尸毛毯上发现了一名男性的DNA信息,最终经过分析对比,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扈某某。

经过前期的大量工作,我们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扈某某居住在通化市二道江。

2000年左右扈某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妻子是个残疾人,他本身就没有什么正式工作,通过其他调查了解到,他在死者推断的死亡时间2000年9月份、10月份期间来过白山。

警方决定立即对扈某某实施抓捕,经过缜密布控,嫌疑人最终在自己的家中被警方抓获。

扈某某到案后,警方提供了诸多的证据,最终,他承认了在2000年10月份,对于某某实施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20年前,扈某某乘坐火车来到白山西站,盯上了携带钱财的于某某。

当时是嫌疑人和被害人同坐一辆火车, 所以下车就一直和被害人攀谈套近乎,一直到无人烟的地方伺机作案,他的目标很明确,在火车上已经确认我就要抢她,但是被害人可能身上钱多,反抗比较激烈,导致他起了杀心,用刨锛,一种锤子对被害人头部进行打击。

在审讯室内,扈某某将一切罪行交代后,戴着手铐的他缓慢起身,朝着案发现场的方向,跪了下来,这一刻他的所思所想,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目前,犯罪嫌疑人扈某某对杀害于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北方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