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国家的发展都有一个相似的过程,那就是从农村走向城镇化,过去二十年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很多城市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城市也在不断地进行扩张,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相关数据显示:在过去的20多年里农村人口从2000年的8.08亿人减少到2019年的5.52亿人,也就是说将近2.56人口从农村转移到了城市,而且这2.52亿人中大部分都是年轻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而且这些统计的数据还只是那些已经把户口迁到城市的人,其实还有大量的人群已经在城市打拼几十年,在城市也有了自己的房子,但他们的户口还留在农村。这类人是我们常常用“人户分离”来形容他们,他们的居住地一般和户口登记地不在一个地方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一类人。所以说这二十年来从农村走向城市的人要远远高于国家给出的统计数据。

大批人口向城市流动,农村人口减少,特别是年轻劳动力流失。这就造成农村很多房子和宅基地常年的空置,大量的耕地也没有人再愿意耕种,即使家里有老人小孩,由于现在种地利润少的可怜,他们也不愿费太大的精力去进行管理。

农业和土地是一个国家的发展之本,农村大量的土地闲置荒废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长远来看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所以国家早在8年前就已经开始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其目的在于一方面可以保护农民的利息,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把土地集中化进行更有效的利用。

但无论是把户口已经迁到城市的人群还是户口还在老家的“人户分离”的人群,这些人很多时候还和农村老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的父母和亲戚朋友很多时候还在农村老家生活,家里还有老房子和土地,因此这些人每到大型的节日这些人还是要回老家的。而且这些人一般都在农村老家长大,还和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随着农村的越建越好,他们还有着回农村老家养老的想法。所以他们很关心如果他们把户口迁到了城市或者长期的“人户分离”的情况下,他们是否还能继承老家农村的房子。

对于这个问题,今年刚刚施行的最新《民法典》给出了详细的解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地房一体原则,继承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从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无论房主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拥有继承权,所以对于已经从农村户口转到城市户口的子女来说,不用再担心把户口迁到城市后会失去老家房子的问题。另外城市子女作为房子的合法继承人,也可以给房子办理不动产登记,而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将按照“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在继承房屋的同时,继承房屋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是如果老家的宅基地上没有房子,因为宅基地本身属于集体所有,而把户口迁到城市的人已经不属于农村集体,所以城市户口子女是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另外城市户口子女继承房子和宅基地使用权还是和农村户口的子女有一定的区别的,那就是城市子女不能对继承的房子进行推倒重建,也不能大规模的进行翻修,一旦房子年久失修,房子变成危房时经确认后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是城市子女拥有宅地基的使用权的时间,也就是这套房子存在的时间,一旦房子没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没了。所以城市子女要想以后在老家有房子住,最好在父母健在时自己花点钱让父母把房子建好一点或者进行大规模的修缮一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无法确权的房屋将不能继承

如今农村人口的不断减少造成很多村里有大量的闲置和荒废的宅基地,这就造成了大量的土地浪费,国家对土地确权也是来解决这些难题。所以在去年的5月份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表示以下的违法用地一律不得进行确权登记:1、违法占用耕地所建房屋;2、不符合乡村规划,未经过审批的建筑;3、存在争议的宅基地;4、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小产权房或宅基地;5、私自开垦破坏生态环境所得土地建设的房屋;6、一户多宅,以及超出部分。

我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已经持续了7年,去年的6月份自然资源部也发布了《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从通知中我们可以得到信息,那就是农村土地确权已经接近尾声,2021年之后土地确权政策可能会发生改变。所以为了保护我们自身的权益,无论是把户口迁到城市还是未迁到城市的农村子女,如果家里有房和宅基地的应该尽快配合国家完成家里宅基地的确权工作。

总结:现在的国家对农村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农村建设也越来越好,不仅实现了道路、自来水、网络等村村通工作。而且各种公共设施也在不断完善,比如垃圾的集中处理、给老年人开辟娱乐广场等等。个人认为未来农村对老年人而言生活舒适度可能会超过城市,等一些80后90后老了可能更愿意回老家农村养老。如果是你,等老了是更愿意回老家农村养老还是在城市养老,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