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蒲先生反映,他在2013年因为买房,在民生银行借了一笔117万贷款,还款期限是20年,签署合同后蒲先生按照约定每月转账8029元到民生银行账号,账户自动扣款。

胡律师认为,从合同约定和结合还款事实来看,蒲先生与民生银行已经形成了金融借款法律关系,并且已经履行了三分之一的合同还款期限,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双方据此形成的法律关系理应参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蒲先生近来查看自己征信报告,发现还了七年后本金竟然一分钱没有还,经过联系银行,才发现银行系统变更还款方式为先息后本,先归还利息,到期一次归还本金。从而导致还了七年房贷并没有还本金,而且利息还多算几十万元。

可蒲先生回家一看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等额本息即每期都会有还一定本金和利息,那就奇怪了,究竟是系统出现了bug,还是当时工作人员输入发生错误?

胡律师认为:

① 一般银行购房还款只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先息后本主要一次性信用贷款用。而无论是等额本息还是等额本金,一直都有还款,其中一部分是必然属于本金的,不可能一分钱都没有还本金

② 蒲先生和银行所形成的金融借款法律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任意一方均不能无故变更合同

③ 贷款合同书面约定采取分期履行的方式,也选择了等额本息还款,也就是每个月固定还一笔钱。银行如单方面变更还款方式已属于违约行为,理应采取补救措施重新计算蒲先生还款的金额

④ 如因为银行单方面变更还款方式导致蒲先生产生损失的,蒲先生还可以要求银行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如利息算多了、交通费、误工费等

⑤ 蒲先生也可以因银行存在过错为由,向银保监会投诉,由银保监会对银行放贷过程是否存在违规进行审查和处罚

拓展贷款小知识:等额本金是每个月还本金一样,利息不一样,由于每月还款计算麻烦一些所以选择的人少一些。但是等额本金总的利息是必然少于等额本息的,所以不怕麻烦资金压力不大完全可以选择等额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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