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熊孩子越来越多,当孩子越来越不听话,当孩子戾气越来越重时,很多人马上想到“教不严,师之惰”这句古语,认为现在的教师越来越佛系,越来越不太管学生,导致了现在的学生太调皮了。

万物皆有因果。记得小时候读书,调皮的学生在学校常挨老师一顿揍,耳刮子、揪耳朵、打手板、龟栗子(手指敲脑壳)、跪石子等什么惩罚都经历过,那时候也没有体罚学生一说,老师惩罚越严厉,家长越认为这样的老师负责,学生受到惩罚后回家也不敢说,因为说了后大人会接着一顿胖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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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毕业后做了一名初中教师,当班主任期间经常接触家长,很多家长都说过同一句话“孩子不听话,老师放心多敲打,我决不护短。”

初为人师,年轻脾气躁,遇到屡教不改的学生也经常采用体罚教育手段。体罚是简单快速高效的办法之一,不但对违纪的学生达到惩戒目的,也震慑了其他同学,学生和家长也习以为常,从来不认为不妥当。

即使有时老师体罚较重,家长心疼孩子,也很少有家长找学校和老师的麻烦,否则,在农村会被人们耻笑,认为这样的家长不明事理,老师是为你家孩子好哩。

近几年,见到和耳闻了太多因体罚学生引发的家校矛盾,结果都是老师几无胜算,往往败得一踏糊涂。于是自己不敢再体罚学生了,而且还要告诫年轻同事不能体罚学生。

是的,教育需要有爱,老师应该关爱未成年的学生,应该让学生享受成长的快乐。在教育学生过程中不能简单,简单就有可能粗暴,粗暴会导致体罚,体罚就是违规。

于是,老师们变得越来越佛系了,逐渐发展为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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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惩戒的教育终归不是正常的教育,因为人的成长过程就是在不断地试错中发展,而没有代价的错误无法让孩子足以警醒,所以我们今天会看到熊孩子越来越多,孩子的戾气越来越重,孩子变得越来越叛逆。

庆幸的是,有不少有识之士看到了这种不正常的教育现象,促成了教育部出台《中小学校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惩戒权重回学校,重归教师手中。

但惩戒决非体罚,更不可用体罚来代替惩戒,否则就是违规。

近日,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发布的一则情况通报,应该引起所有教师的警醒。

《规则》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

惩戒不是目的,只是教育的一种手段。归还教师惩戒权,并非交给老师一把戒尺,所以一定要正确使用好惩戒权,不能越界处罚学生。

惩戒是有限的,教育责任是无限的,这就是当前社会赋予老师的权利与责任。

无规矩不成方圆,对学生和教师同样适用。教育在改革中探索,在探索中追寻真理。

教育需要理解,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形成同向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