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进入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正式发挥效力。

民法典共7编,1260条,是一部综合性的基本法,合并替代并修正了之前的诸多专项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实施的同时,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既然是百科全书,自然有涉及到房产买卖相关的法律条文。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这其中关乎二手房买卖的一个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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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这条规定我们以房产买卖为例做一个通俗的解释:大家都知道,贷款买的房子在未结清贷款之前都是处于抵押状态的,银行不同意你是没办法转手出售的

那么现在有了这个法条,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就可以转让处于抵押状态的房产了,只要在卖掉之前及时通知银行。当然了这里为了保护银行,规定银行有权利要求卖房款用于提前还清剩余贷款。

看到这里有的朋友可能会有疑问了:不对呀!2021年之前,在沈阳也可以购买处于抵押状态的二手房啊?

还真是!笔者亲身经过。

2018年,笔者打算要购置一套二手房,所以中介没少走,房子没少看。但所看的房子有大部分都会存在一个问题:贷款还没还完!

当时还不太了解二手房交易的我也在犯嘀咕:贷款未还完房子能买吗?

中介斩钉截铁地回答我:能!然后给我科普了一波。中介表示,这类房子在沈阳卖得太多了,最常见的操作就是用买家的首付款还清卖家剩余的贷款,然后卖家继续还自己的贷款。

后来笔者咨询了做二手房的朋友,他们表示在沈阳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普遍。

当然,普遍现象不等于没有风险。这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是:买家在支付房款解除抵押但是还没办理过户期间,原房主如果出现债权纠纷导致房屋无法正常过户,买家就得哭了。

所以放在今天,为了保险起见,我们仍然不建议大家购买这样的二手房。

尽管现在中国最知名的中介公司会通过垫资赔付来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但没有问题,岂不是更好?

所以,买二手房尽量看贷款已经结清的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