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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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执行通告

被执行人:陈继良

公民身份号码:3303241969****3697

身份证登记住址:浙江省永嘉县花坦乡樟鸟村站前路42号

被执行人:云南中闸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1563191816W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中闸社区居民委员会中闸二居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陈继良

执行标的:5624623.3元

执行案号:(2018)云0112执684号

执行依据:(2015)云0112民初5600号

悬赏金额:案外人提供真实有效财产线索,申请人承诺支付悬赏金人民币10000元;提供真实有效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再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款项5%的悬赏金;提供被执行人陈继良准确下落并能使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申请人承诺支付悬赏金人民币10000元

申请执行人昆明云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继良、云南中闸物流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山法院作出的(2015)云0112民初560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陈继良、云南中闸物流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18年9月29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陈继良、云南中闸物流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西山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0871-68182063(张法官)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