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汕尾中院对“掉包火化”事件做出判决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2017年2月19日,陆丰市宁海社区居民黄某坚因患病在家中去世,据其弟黄某青口述,黄某坚临终遗愿就是土葬决不能火化。于是黄某青就有了让其兄逃避火化的想法,随后通过朋友找到了戴某龙和温某耀商量掉包火化之事,同月底温某耀就掉包火化尸体一事联系到黄某斌。3月1日下午一点左右,黄某斌驾驶白色套牌面包车经过陆丰市,经过一垃圾堆时发现智障人员林某,见被害人林某正独自一人在捡垃圾黄某斌便将其诱骗上车,并用诱骗被害人饮用白酒,之后因林某再无意识,黄某斌便将其装进事先准备好的棺材中并残忍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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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黄某斌温某耀来到黄某青家中收取现金10.7万元,其中黄某斌分得9万元。随后两人于黄某青并谈好掉包时间地点。次日中午,死者黄某坚的棺椁运往一条三岔路口附近,按照当地风俗其亲友在此处应返程。待到亲友全部离去以后,黄某青叫来事先请到的工人将棺椁抬上准备好的车辆,秘密送到陆丰市河东镇进行土葬。之后再由温某耀黄某斌将装有林某尸体的棺椁交与黄某青运往南塘镇金盆山殡仪馆代替黄某坚火化。

被害人亲属向记者讲述,林某从出生就智障,没有结婚生子其生活能自理,日常就是在金厢镇的垃圾堆捡垃圾。据了解除黄某斌以外温某耀和黄某青都不知道尸体的真正来源。在供述时黄某斌辩称林某是因酒后突发疾病死亡自己并未杀害林某,此言论未获得法院支持。此外证物证人是由侦查机关依法定程序取得的,且与其他证据能相吻合,可作为证据使用。黄某斌被捕归案后其家属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7万余元并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最终汕尾中院做出判决:黄某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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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配图均来自于网络)

作者:李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