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来袭
天气是越发地冷了
很多人都喜欢喝点小酒来御寒
但是!
蜀黍可没允许你喝酒开车啊
近日 贺州一男子酒后驾车上路
酒劲上来后竟“以路为家,以车为床”
在高速路上悠然自得的睡起了大觉
不过接下来
他得为自己的这份悠闲自得“买单”了
事件回放
1月10日凌晨6时43分许,交警四大队步头中队接到龙光路政电话:称在G78汕昆高速公路贺州往广州方向三步梯大桥路段有一辆小车停在慢车道上,有两人在车上睡觉,声声呼唤,叫不醒,请求出警处理。
四大队步头中队出警人员赶到后,
从车窗往里一看
车里两人睡得十分安逸
车子停在慢车道上,
车窗紧闭,车辆未熄火,
简单的按了双闪灯,
竟在车上呼呼大睡了
……
但凌晨在高速路停车睡觉
不禁让人吓出冷汗
民警立即在来车方向后方做好安全防护,
防止事故的发生。
随即民警敲车窗许久
车里的人才迷迷糊糊醒过来打开小车车门,
开门后驾驶位的驾驶员还伸了个懒腰
打算继续睡
被民警呵斥后才稍微苏醒
刚开始驾驶员
戴某某支支吾吾,
表述不清,
说因为太困了就停车休息,
但是民警在车内闻到一股酒味,
凭着工作经验,
民警意识到该驾驶员
极有可能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将车上人员和车辆带离现场,
在对驾驶员戴某某酒精测试仪时,
结果为46毫克/100毫升,
已经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民警在进步一对驾驶员戴某某核实情况后,
发现戴某某在2012年12月24日
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深圳市交警部门作出处罚,
这次已经是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
戴某某是在1月9日晚上(事发前一晚)
在东莞市和朋友吃饭时候喝了啤酒,
后来是驾车由东莞市
回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的
路上因为酒精上头,
所以停车在高速路休息。
“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交警部门对戴某某行政拘留五天,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
有驾驶人认为,酒驾最多是被处以记分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殊不知“累犯”将被拘留并吊销驾照。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面临的将是更严重的处罚。
酒驾醉驾危害大
法有明文要严惩!
贺州交警对酒驾醉驾行为
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希望机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
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流量时代,如果没有星标”★我们,你可能会——无法第一时间了解最新路况信息;无法获取详细权威的交通安全政策解读;无法快速微信办理学法、车管、缴款等业务……还等什么,快把“广西贺州交警”设为“星标”★吧
版权声明:“广西贺州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私信留言,其他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违反上述声明者,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