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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据桂林卫健委最新通报,桂林新增1名密切接触者,目前正在隔离医学观察。

1月15日,桂林新增1名密接者

1月15日0-24时,我市无新增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现无在治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全市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32例,治愈出院32例。

本日新增1名协查外地(南宁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按程序进行管控。现有2名密切接触者正在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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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0至24时,广西全区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追踪到270名密切接触者,次密接112人,一般接触人员331人;累计采集样本598人份(密切接触者184人份、次密接97人份、一般接触人员317人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大规模核酸采样人数15036人,结果待报。

全区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本日新增协查河北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5名,已按程序进行管控。现有343名密切接触者正在隔离医学观察。

全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66例,累计治愈出院261例,死亡2例,现有在治本土确诊病例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

石家庄确诊病例密接者轨迹

某喜,山西大同人,离退休人员。

1月14日市疾控中心接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转湖南省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密切接触者杭某喜,为石家庄57号确诊病例Z335次列车(14车4号上铺)同车厢人员。

2021年1月3日

下午13:45分,杭某喜从山西大同乘坐卧铺列车Z335次到桂林。其购票信息显示购买过2次乘车票,分别是大同至衡阳段(14车11号下铺)、衡阳至桂林北段(7车15号位下铺),因为其患痛风行动不便,在衡阳段未换座位,直至下车一直位于14车11号下铺。本人诉,从上车到下车未去过其他车厢,期间除饮水吃面及睡觉时段,全程佩戴口罩。

2021年1月4日

16:10到达桂林北,由儿子杭某开私家车接到万达城家中吃晚饭,同桌一家六口(同桌用餐时间还包括5日的午餐和晚餐,6日的午餐),饭后由其子驾私家车送杭某喜和妻子回航天工业学院家中。

2021年1月6日

1月6日晚于禾田苑(七星万达店)包厢就餐,往返交通工具均为其子杭某自驾车。

2021年1月7日

1月7日晚一家人于椿记烧鹅(建干路店)摆孙子百日宴,杭某喜与家人就坐于一个包厢,其他客人分布在其他包厢和大厅。当日往返交通工具为其子杭某自驾车,杭某喜未外出其它场所。

2021年1月8日-1月9日

杭某喜未外出。

2021年1月10日

中午一家六口至椿记烧鹅(建干路店)就餐,座位于大厅角落,周围无其他顾客。就餐结束后,一家人送杨某秀(亲家)赴桂林火车南站乘坐动车(D8407次02车12A,15:08分桂林开出)返回北海。当日往返交通工具依然为其子杭某自驾车,杭某喜亦未外出其它场所。

2021年1月11日

1月11日,杭某喜夫妻曾在桂林航天学院北校区收发室取快递。

2021年1月12日

杭某喜乘私家车到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做核酸检测,全程均佩戴口罩。

2021年1月13日

杭某喜在其子杭某家中,未外出。

桂林发布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我市将对外埠入市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集中监管,现通告如下:

一、我市设立1个市级(六城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以下简称“监管专仓”,详见附件1),设在桂林市临桂区民健路万象巷1号桂林市全兴食品有限公司临桂定点屠宰场冷库。各县(市)结合实际需要,设立县(市)级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所有从外埠进入桂林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入市前一律进入市级或县(市)级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进行查验监管,并取得《桂林市进口冷链食品出仓证明》(以下简称“出仓证明”,详见附件3),方可进入市储存、使用、加工、销售。

二、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专仓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指导专仓规范运行,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市场监管部门组建驻仓监管组,驻仓进行集中查验监管,具体承担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查验监管及专仓日常管理工作。

三、外埠入市进口冷链食品货主(所有人、购货者、承运商、接货人)应在进口冷链食品抵达桂林市24个小时前,向市级(六城区)、县(市)级监管专仓驻仓监管组提交《桂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查验报检单》(以下简称“报检单”,详见附件2)报备。驻仓监管组在接到报检单后应及时受理并将受理号反馈给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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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驻仓监管组应根据报检单对外埠入市进口冷链食品开展查验,查验是否持有进口冷链食品“四证明”(进口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合格证明和追溯信息证明)、《货物清单》及相关运输人员的个人健康证明等,确保手续齐全、货证相符后,方可开具出仓证明;如有进口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或消毒合格证明、或追溯信息证明的,驻仓监管组应按照规定组织入仓进行相应核酸抽检全检测、冻品外包装全消杀,出具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合格证明,再行录入八桂冷链通平台获取追溯信息证明,“四证明”齐全后,方可开具出仓证明。

五、从2021年1月16日起,进入桂林市内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四证明”齐全,持有出仓证明,凡未取得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在桂林市储存、销售、加工。

六、本通告实施前,桂林市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货主应主动将货物信息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申报,按照要求消毒并开展核酸检测,取得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合格证明和追溯信息证明,“四证明”齐全后,方可储存、销售、加工。

七、本通告实施后,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运输者、储存服务提供者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八、本通告自2021年1月16日起实施。

疫情尚未结束,大家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赶紧转发提醒身边小伙伴,出门戴好口罩,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能做到的请在文末点个在看!

▍内容来源: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桂林卫健委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小气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