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20年10月16日,是重庆和成都人民值得纪念的日子。就是这天,最高层会议审议了关系重庆未来长远发展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它将直接关系重庆和成都这两个核心城市十四五乃至2035年的长远规划和发展。会议强调:

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突出重庆、成都两个中心城市的协同带动,注重体现区域优势和特色,使成渝地区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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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是全国最年轻的直辖市;成都,新一线中的 领衔 城市。在全国房价在住房商品化的20年中均价已突破万元的时候,两个城市的平均房价也仅仅站在全国平均线上,甚至仅与东部沿海省份三线相当,与城市地位极不匹配,这正常吗?

为准确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选取了全国部分城市作为样本城市,与重庆、成都放在一起进行对照分析。

PART 1 重庆、成都房价背离了城市地位

考虑同作为新一线城市的重庆直辖市和成都省会身份,我们选取的样本城市中包含了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西安、青岛、杭州三个新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中山、三线城市扬州共9个城市。我们首先一起看包括重庆成都在内的11个城市当前最新新房平均价格:

由上图可见,重庆与成都现在新房平均价格(下称房价)只有1.21万和1.39万元/平。就房价而言,重庆作为直辖市,无法与京沪相提并论;成都作为省会城市难与西安、广州和杭州齐肩;在新一线城市中两城房价仍然垫底,没有更低。

能够与重庆、成都在一个层次的,只有二线城市中山和三线城市扬州了。如果继续比下去,山东还有四线城市聊城,房价也在万元之上。

可见,重庆和成都的房价确实严重背离了其城市地位。既脱离了新一线城市以经济为主体的层次,也不符合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身份。通常来说,一省首府都是本省的最大城市并兼政治中心、经济中心、金融中心、文化中心、教育中心、医疗中心、交通中心,直辖市又是更胜一筹。但集聚了如此众多资源的城市,房价却与二三线城市为伍,确实差强人意。

PART 2 重庆、成都房价较低的根源在于经济与居民收入

上节谈到,成渝双城在极高城市地位的情势下,房价却堪比二三线城市。我们只能从经济发展的维度、从居民购买力的维度去探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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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两城经济总量,无疑是非常突出的。但很明显,经济总量并没有多少比较价值,毕竟总量指标与城市人口总量的关联度太大,甚至可以依赖人口堆砌出一个庞大的总量数据。因此,城市之间的发展必须比较人均GDP才具有可比性。

据各地方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度GDP总量和常住人口数据(2020数据尚未发布,无特别说明均指2019年度数据),我们计算了重庆和成都及其他9城的人均GDP指标:

从上图11城人均GDP的对比中我们看到,重庆人均产值仅有7.6万元,是11城最低的城市;成都也仅仅10.3万元,稍高于中山、西安和重庆,位列第8位。

如果我们将上图与房价图表叠加,可以更加清晰地进行对比:

可见,11城的房价与人均GDP的关联度是极高的,甚至可以说是直接相关。如果说人均GDP一株果树,那么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就是我们每一个人从种植中收获的果实。它关联了人均GDP和住宅价格两个要素。那么,11城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怎样的呢?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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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比上年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比上年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0%。

可见,重庆市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尚未及全国平均收入水平,仅达到3.8万元;成都该项指标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在11城中也仅高于扬州、西安和重庆,与人均GDP位次相同,列第8位。可见,经济的落后和人均收入水平较低,是两城房价较低的根源所在

只有经济发展了,人民收入提高了,重庆和成都的城市地位优势才能开始显现价值。毕竟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告诉我们,生存需求和安全需求得到满足之后,才能考虑更高层次的需要。

PART 3 重庆、成都在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下的内需动力源

既然,经济相对的落后是重庆成都房价不振的根源,那么藉由《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的政策东风,在未来十四五期间的发展则至关重要。目前的国内外形势下,高层果断确定了以内需经济为主体、双循环驱动的经济发展模式。内需,是依靠消费拉动的;消费的前提,则是老百姓手中有钱。

现在,国人的家庭资产中,住宅资产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居民的可用于消费的资金,必须以供房还贷之后的收入来考量。

鉴于此,我们统一以购买90平米刚需住房交纳30%首付款,按揭贷款70%、期限30年、基准利率计息为会计假设,测算了新置业家庭的收入偿债比供房还贷后的可支配资金情况。

首先看11城收入偿债比:

我们欣喜地看到,重庆和成都在11城中收入偿债比分别是41.4%和39.4%,分别列第7和第9位。这说明两城老百姓的负债压力相对来说并不高,具有一定的消费能力支撑子女教育、医疗养老和家庭日常支出。但收入偿债比这个指标并不能直观地告诉我们具体消费能力有多高,这就需要看“供房还贷后的家庭可支配资金”了,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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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图我们看到,上海、北京和深圳由于房价处在一个普通人可望不可即的层次,导致如果按揭70%住房价款的话,处在城市平均收入水平上的购房居民是无力供房的,上图中其剩余可支配资金已经成了负值;其他城市中,重庆与西安基本相当,稍高于广州;成都则仅次于中山市和青岛,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

就是这部分资金,在千万级别的城市中,将形成巨大的能量拉动内需经济发展。重庆和成都相比,无疑成都更胜一筹。

【结语】

寥寥前言,不足以道明更多的内容。但通过上述的分析,重庆和成都两城当前的房价水平是适当的,符合城市发展的现状。

但同时我们也提到,在两城经济发展到一定层次,其国家经济发展第四极、直辖市与一省首府的城市地位即将显现,所以两城的房产是具有较大的保增值潜力的。

关键是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长。离开了这两点,一切都是无根之浮萍,镜中之花月。

政策有了,关键的是管理者的魄力、能力和执行力,以及人民群众的上下同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