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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洋县毛李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汪国强编造会议记录问题。为迎接沙洋县委2019年年底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汪国强将2018年3次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予以涂改,并套用为2019年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2020年10月,汪国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钟祥市郢中街道朝宗桥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王聪在违建私房管控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9年11月,王聪在其负责的违建私房管控工作中,不正确履职,未将辖区内1户居民违建行为向上报告,也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王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京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钱场建设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张小波等人违建管控不力问题。2015年、2018年,京山市钱场镇查角岭村先后发生某公司违规修建度假村和周某某个人违规建房问题。钱场镇分管住建、国土的副镇长黄文华,督办检查不力,负有领导责任。该镇住建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张小波,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严兵,及查角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国土资源协管员向月新,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2月,以上两处违法建筑全部拆除。2020年8月,张小波、向月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严兵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黄文华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4、东宝区民政局原老龄办主任墙月锋在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中不作为问题。墙月锋在任东宝区民政局老龄办主任期间,未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组织开展高龄老人减员核查工作,导致全区32名已死亡高龄老人超发高龄津贴共计3.53万元。2020年9月,墙月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漳河新区原移民局副局长孔俊在移民培训项目审批中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孔俊在任漳河新区原移民局副局长期间,在组织开展辖区大中型水库移民技能培训工作中,未及时传达培训工作相关要求,未对培训过程开展督导检查;在项目审核时,明知培训天数未达标、培训任务未完成,仍对项目申报予以审核通过,致使3家单位套取国家移民培训资金共计21.31万元。2020年8月,孔俊受到记过处分,21.31万元违规套取资金全部予以追缴。

6、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屈家岭分局长滩国土所副所长刘国华执法不到位问题。2015年5月,屈家岭管理区罗汉寺办事处居民范某某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即在其宅基地原址之上重建房屋,长滩国土所对范某某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未对通知书后续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2016年8月,范某某房屋竣工。2020年9月,刘国华作为长滩国土所在罗汉寺办事处片区的执法责任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曾辉作为长滩国土所所长,负有领导责任,受到约谈处理。(湖北省荆门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