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在借款后,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他人,制造没有偿还能力的假象。给债权人顺利行使债权造成极大的障碍,也是对最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的践踏。那么非法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怎么认定,如何认定非法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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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怎么认定,如何认定非法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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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晟韵律师事务所油民律师解答:

非法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是指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在借款后,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他人,制造没有偿还能力的假象。

对于债务人非法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该财产转移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山东晟韵律师事务所油民律师解析:

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提供以下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合法有效之债权,首先应当是明确的债权,即得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或者是债务人认可之债权。既未得到确认、债务人也有异议的情况下,债权人可否直接提起撤销权诉讼?有观点认为,应当先通过诉讼等方式明确存在债权,才得行使撤销权;也有观点认为,可以在撤销权诉讼中一并解决

债权通常应当是债务人签署离婚协议时已经成立的债权。只有在已有既存债权的情况下,债务人实施相应行为才会对债权造成损害。但是,如果特定债权发生的可能性很高,债务人为逃避将来会发生的债务,事先处分自己的财产,应同样给予债权人撤销权的保护,不然会有违民法公平和诚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