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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票方向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开票方索取纸质专用发票的,开票方是否应该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2、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有时间限制吗?

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即可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冲红。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有误,不能选择作废,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3、自然人哪些情况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转让、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个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办理;在中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且具备相关运输资格并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4、小规模纳税人对方开具专票给我,是否要求退回重开?

若企业在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前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此期间收到的专票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否则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参照增值税普通发票直接入账,不需要退回重开。建议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小规模纳税人。

5、纳税人非法代开发票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6、合同未执行,企业收到对方的合同违约金,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如果合同没有执行,企业收到的违约金并不存在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不作为增值税的应税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所以就不用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合同正常执行,企业收取对方的违约金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入增值税的销售额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