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杨先生是桂林市临桂区一小区的业主,2020年12月15日,他发现前一晚停在自家车位上的宝马车不翼而飞了,而他郁闷的是,小区物业竟然称这事跟他们没有关系。

杨先生说,他的车是一辆宝马5系,发现车不见了,他第一时间找到了物业,结果被告知车子是在前一天深夜被一辆拖车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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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车上还有6万元现金,一起报案,已经立案了,物业这个肯定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杨先生说,物业在没有事先通知他的情况下,允许拖车进小区把他的车子拖走,这让他十分气愤。

杨先生:人家欠我们的钱,把车押到我们这里。小区放拖车进来,又没有登记,也没有叫业主下来,就把车拖走了。

1月13日,记者来到了杨先生所在小区,小区物业负责人张先生说,因为内存不够,之前的监控已经被覆盖,所以无法提供原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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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负责人 张先生:我们询问了,他说是进来车子坏了要拖出去修。因为我不在现场,我不是保安,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记者了解到,目前警方已经立案,车辆暂时还未找到。

律师表示,除了和物业协商、请物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之外,杨先生还可以走法律程序。

广西瑞景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小芸:如果有协议,并且也缴纳了该车的保管费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是有保管义务的,在该车被他人用拖车拖出小区的行为,物业公司也应该尽到问询和审核的义务。

记者 | 卢寓峰 黄峥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