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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向社会公布重新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了规范我市的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提升文明出行理念,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任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重启部分电子警察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范围: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拨打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点:

1.106国道与北站路交叉口

2.106国道与北环路交叉口

3.106国道与渤海路交叉口

4.106国道与东风路交叉口

5.106国道与建设路交叉口

6.106国道与裕华路交叉口

7.106国道与中华路交叉口

8.出岸高速口

9.大广引线王家坞路口

10.华山道与泰华路路口

11.会战道与建设路交叉口

12.会战道与新华路交叉口

13.会战道与裕华路交叉口

14.会战道与中华路交叉口

15.京开道与建设路交叉口

16.京开道与新华路交叉口

17.京开道与裕华路交叉口

18.京开道与中华路交叉口

19.昆仑道与北站路交叉口

20.昆仑道与东风路交叉口

21.106国道与陵七路交叉口

22.106国道马村路口

23.106国道鄚州高速口

24.南绕城和老津保路交叉口

25.七局路口

26.泰山道与渤海路交叉口

27.泰山道与油建路交叉口

28.文化道与新华路交叉口

29.文化道与裕华路交叉口

30.燕山道与北环路交叉口

31.燕山道与北站路交叉口

32.燕山道与渤海路交叉口

33.燕山道与建设路交叉口

34.燕山道与老津保路交叉口

35.燕山道与新华路交叉口

36.燕山道与裕华路交叉口

37.燕山道与中华路交叉口

38.长安道与渤海路交叉口

39.中华路与昆仑道交叉口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四、启用日期:2021年1月23日0时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任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月15日

来源:任丘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