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时,发现城区内的一家宾馆,存在严重违法问题:一是没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对来访人员进行核实、登记、消毒;二是没有设置疫情防控所需的基本设施,没有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卫生管理制度;三是卫生消毒设施配备和运行不完善;四是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更换等情况不规范;五是3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六是该单位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控烟管理。上述违法行为,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造成了严重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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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该单位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立即整顿整改,后续将再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该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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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单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