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张光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10日和2020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截至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冯巧根先生和张光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闫建来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闫建来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接到闫建来先生的通知,闫建来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