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戒尺打10名学生被停课”这个事件二次上热搜,前两天关于这件事情我也写了一篇文章,在评论区里面大家聊的也比较火爆,很多教师和家长认为应当把教鞭还给老师。

有少数声音支持教育局对于教师体罚学生的惩罚,但是也被其他的评论所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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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也出现过一些老师比较消极的言论,从这些老师的言论,我感觉好像很多老师还是没有认真研读过《教师惩戒条例》。

●比如有的老师说把学生关到教室外面去罚站,但是惩戒条例里面明确规定“只能在教室中进行并且只能在一节课以内”。

●有老师说干脆就直接在课堂上训斥学生,整个班都不用上课。这明显违反了七大禁止行为中的第4条,不允许“连坐”。

●还有一些老师发表言论说要在心理上折磨学生,《教师惩戒条例》中的“七大禁止行为”中的第2条,已经明确禁止了。

●有看到有老师说,那就直接不管这个学生孤立他,这也是违反了惩戒条例中的第2条。

【这些教师的评论相对来说比较消极,可能对新规定还有一些内心的抵触。这样的想法是不好的,用消极的方式对待条例,那么很可能会造成更多的问题。也会给自己未来的教学工作带来隐患。】

●也有很多老师说,那么从此以后教学生就采用佛系的态度。这也明显是不可取的,即便惩戒条例中没有规定教师不能够“佛系”,但是还有其他的规定会限制教师这样不作为的行为。

要保住自己的工作,在事业上有所成就有所发展,还是要拿出积极向上的态度,去对待新的时代变化。

今天这件事情重新又登上了热搜榜,从事件的发展来看,条例的制定者并没有因为舆论的原因而有所松动。正相反的是,权威的官方媒体重新再报道了这个事件,相当于对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表达了肯定。

教师应当认真研读《教师惩戒条例》中的条文,首先明确什么事情不能做,然后再搞清楚,自己可以在条例中找到哪些允许使用的惩戒方法。

在条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的运用惩戒方式,让自己的教学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同时也规范学生的行为,维护课堂的秩序。

必须要顺应有关规定,做规定的执行者,而不是对抗规定,否则早晚有一天有可能自己也会登上新闻。

作为教育者,应当时刻与时俱进。被取缔的老工作方式,就应当坚决地放弃。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努力继续成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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