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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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三统一”管理要求,谋划全年工作,提升执行质效,2021年1月14日上午,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局长述职暨2021年度执行工作部署会,10家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就2020年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向中院作述职报告。

会议认真回顾总结了全市法院2020年执行工作,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对2021年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会议指出,2020年全市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的原则,创新工作方法,克服疫情影响,坚持“六个结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年共执结案件31969件,执行到位金额37.03亿元。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司法服务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全市法院执行质效处于全省第一方阵,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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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要充分认识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落实落细中央、省委两个1号文件,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二是进一步聚焦目标,坚持问题导向。

要聚焦目标指标、重点案件和涉执信访,立足常态化疫情防控特点,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和心理准备,扎实推进“六稳六保”、“黑财清底”等专项执行行动,重点突击、持续攻坚五类案件,全面提升执行质效。

三是进一步创新挖潜,创造工作特色。

要继续完善执行流程集约化改革,持续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落地落实,助推精细化管理能力与水平再上新台阶。要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充分整合现有力量,科学摆布执行工作,形成“有实际成效、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和方法。要丰富执行宣传形式,认真收集新闻素材,深度挖掘经验做法,广泛传播执行声音,让全社会关注执行、理解执行和支持执行。

四是进一步优化管理,规范执行行为。

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着重完善重大案件会商、人员分类考核、案件流程监管、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主动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要积极规范办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流程节点要求执行办案,有效根治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要善意文明执行。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超范围和超期限査封,坚决防止因违法执行、过度执行影响企业正常运转。

五是进一步加强党建,锻造执行铁军。

要加强政治建警。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建立健全执行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执行队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执行干警责任意识,力戒“冷硬横推”,杜绝“怕慢假庸散”,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服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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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院领导、执行局局长及中院执行局部分在家干警参加了会议。

编辑:宜春中院新媒体团队

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如何作出决定、决策部署或指示?

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及时对以下事项研究作出决定、决策部署或者指示:

(一)涉及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项;

(二)下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需要决策的事项。

决策时,应当先行调查研究,提出适当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按照规定提请相关会议讨论和决定。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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