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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始对未挂牌的电动车进行处罚。仅1月14日当天,交警对74辆未悬挂车牌的电动车进行了处罚。

1月14日上午10时许,在市区解放大道与文明大道交叉口,一辆电动四轮车未悬挂车牌被交警拦下。“你好,同志,请问你的电动车为何没有悬挂车牌?”交警走上前询问。“不好意思,我还没来得及去登记挂牌,我马上到社区办理。”车主说。交警对这名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车主进行2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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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在市区文明大道与雪松大道交叉口,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两轮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拦下,骑电动车男子称不知道电动车要挂牌,交警对其批评教育后处罚5元。

“截至目前,大部分电动车车主给电动车上牌了,还有部分车主报着侥幸心理,想着交警也不处罚所以就没去社区办理登记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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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20日起到11月30日,我市对电动(两轮)自行车登记挂牌和对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防盗识别编码,免费予以办理。不少车主为爱车领取了“身份证”。截至目前,驻马店电动自行车上牌量达到56万余辆。不过,还是有一些车主迟迟未去办理登记上牌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未登记上牌或悬挂未防盗识别编码的电动车,以及挂牌后电动车闯红灯、闯禁行、逆行、占用机动车道、加篷改装改型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罚款标准为5元以上50元以下。

“从今天执法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电动车都已经上牌,总体情况良好。由于今天是第一天对未悬挂车牌的电动车进行处罚,交警严厉批评后,仅对74辆电动车进行了处罚。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处罚力度,希望广大市民要遵守相关规定,尽快去上牌,避免被罚!

编辑丨焦娇 审核丨黄向阳

来源:驻马店交警122(ZMDJJ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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