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丹交警 ▍编辑:琰哥 ▍审核:晨晨
新年伊始
各类聚会增多
总有人把交通安全抛之脑后
明知酒驾不可取
还是酒后把车开
一起看看哪些人“有幸”上榜
成为2021年酒醉驾“开局人”
姓名:
陈某某
关键词: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1年1月2日0时31分,秩序二中队民警在东泉小区附近路段检查号牌为甘G0X6XX的小轿车时发现驾驶人陈某某身上酒味浓烈,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值为102mg/100ml,陈某某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陈某某被执勤民警带至山丹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程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0.47 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目前,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姓名:
张某
关键词: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1年1月10日0时08分,秩序二中队民警在艾黎大道学院路周边开展酒驾夜查行动,在检查号牌为甘G5X8X7的小轿车时,发现驾驶人张某身上有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值为50mg/100ml,张某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张某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半年内不得进行科目一考试。
交警提示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