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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金森与泰安市岱岳区委书记刘昌松共同揭牌

仪式现场图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邵蕊 通讯员 金剑 泰安报道

1月13日,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金森,泰安市岱岳区委书记刘昌松,泰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雷建民,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尚晓兵,泰安市岱岳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启龙,泰安市各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及部分干警等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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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雷建民

会上,雷建民宣读了《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的决定》。

泰安市岱岳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启龙

孙启龙代表岱岳区委向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表示祝贺,在致辞中表示,岱岳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区文明单位的典型代表,近年来积极履职、服务大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在文明创建工作上持之以恒、务求实效,作为岱岳区首家全国文明单位,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书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希望岱岳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努力开创岱岳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尚晓兵

尚晓兵宣读了在泰安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向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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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永生

随后,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永生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全国文明单位这份荣耀的取得,是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岱岳区委坚强领导、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全体检察人员辛勤付出共同努力的硕果。在新的征程上,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进的姿态,更高规格的标准,把“金字招牌”擦得更亮,续写文明新篇章。郝永生代表全院干警作出了文明倡议。

最后,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金森,泰安市岱岳区委书记刘昌松共同为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