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历史上,关于宋慈的史料本就很少,所以关于他断案的史料就更加稀少了。不过,由于《洗冤集录》一直被沿用至今,通过书中所描述的案件和断案手法,历朝历代的人们也都知道宋慈是个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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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案如神的宋慈

关于他的传说故事也代代相传。其中,关于他所断的案件,在我们现在看来也许很简单。不过,在科技不够发达的古代,却都堪称奇案。比如有个案子,说一位年轻女子突然在家中离奇死亡。在验尸时,仵作们,包括宋慈,怎么都没有找到伤痕,并且没有中毒痕迹,就这么死了。由于实在找不到原因,就只能断定为暴病而亡,尸体入棺。

事后,这让宋慈百思不得其解。他认为一定是哪里没有检验到,可他就觉得这起案件一定是他杀。于是一天,宋慈在当地官员和仵作的面,要重新开棺验尸。此时,棺木中的尸体已经轻度腐烂,宋慈却没有任何避讳,当着所有人的面将尸体清洗干净,用尽所有方法对尸体进行勘验。

可惜,还是没能在尸体上发现伤痕。关键是,没有任何伤痕和血迹,他杀就无法成立。就在所有人都在幸灾乐祸的时候,宋慈猛然发现尸体的头部,黑发里有细小白点蠕动,仔细一看,竟是一条蛆虫。宋慈由此断定,这名女子必定是被谋杀的。

果不其然,这名女子竟然是被人用烧红的铁钉,钉入头而死。尸体上找不到伤口和血迹,是由于铁钉烧红后,可以导致血液瞬间凝固,完全不会有血流出来,因而就看不出伤口。

宋慈再审女尸案

对于这宗案件,史上并无记载,但是《洗冤集录》中确有类似的描述,“仔细看脑后,顶心头发内,恐有火烧钉子钉入骨内,其血不出,亦不见痕损”。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类案件的检验手法,是宋慈经历过,或者根据前人经验和自己经验相结合,总结出来的。

而宋词对当时作案手法的最大贡献,就是撰写了《洗冤集录》。之前,古人断案都纯粹依靠听说来的手法,和自己的经验。而宋慈却将作案手法集结成了手册。如遇到类似情形,即可按照书中所描述的方法进行查验,这本书就相当于是一本断案的宝典。

而在这份宝典中,总是最看重的,就是人人避而远之的尸体。说起对尸体检验的重视,对于如何避免验尸不仔细而造成误判,宋慈在《洗冤集录》中记载了这样的一个案件。

他在刚到广西就任提刑官时,巡视到龚州境内,在荒郊野外发现了一具男尸,变身被镰刀砍伤十余处。一开始,宋慈的手下断定此人死在郊外,必定是被强盗所杀,准备就此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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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发现郊外男尸

可宋慈在检验后,却说出了截然不同的见解,感叹手下差一点让死者蒙冤。看到死者身上的累累伤痕,宋慈经过检验,发现死者财物具在。便对手下说,“强盗杀人只为取财,现在财物体在,而伤痕多,必然不是强盗所伤,而是仇杀”。

那么该如何找到凶手呢?按理来说,家人是最可能知道死者仇人是谁的人,于是他们便开始寻找死者家属。不久,在附近的村庄,有个妇人声称死者是她丈夫。宋慈便问她丈夫平日跟什么人冤仇最深。妇人仔细想了想,说丈夫向来与人无冤无仇,只是近来有个人前来借钱,没借到,但也说不上是什么冤仇。

手下人一听,急于将这名借钱的人抓来严加审问。宋慈拦了下来,坚持要用证据说话,不可臆断。于是,他便命人将那个村子里,各家的镰刀和利器上缴,如有隐藏则必是杀人犯。可是所有村民竟然都如数上缴,这时面对村民们的疑问,宋慈不动声色,吩咐手下将所有镰刀摆在空地上。

当时正值酷暑,天气炎热,大家都在焦急地等待,想看看到底谁是凶手。可是渐渐有人开始不耐烦起来,就拿村民们纷纷要散开的时候,其中一把镰刀上竟然聚集了许多苍蝇,宋慈立即指着这把镰刀质问是谁的。

宋慈凭镰刀破案

这时,一个人镇定自若地站了出来,说是自己的。死者妻子立即认出来了,这个人正是来家里借钱的人。宋慈当即下令将这人拿下,可这个人拒不认罪并大声叫嚷,凭什么认定是他。村民们也都看不明白。

其实很简单,苍蝇嗜血。只有这把杀人的刀上,有血腥气,才会引诱苍蝇来叮。村民们听了恍然大悟,而借钱者不得不低头认罪,供认不讳。此案,看似是一件并不大的案件,但可见宋慈心思非常缜密。更难能可贵的是,此案与后来的法医昆虫学有异曲同工之妙。其实,后世的法医昆虫学,也正是源于此种的断案原理。

在法医领域,宋慈最了不起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对断案手段的创新,而更在于他为力求真相,不拘泥于传统的突破精神。在当时,人们总认为跟尸体有接触是很不吉利的,所以仵作和验尸官们也都是敷衍了事,极不认真。

另外,受到儒家礼法的约束,对于女性尸体检验时,一般都是要将隐私部位进行遮挡,而这就给了犯罪分子下手的机会。他们专挑这种不会被检验的地方,例如头发、指缝、隐私部位等身体位置实行凶杀。

宋慈认为验尸一定要谨慎仔细

宋慈认为,在验尸的时候,为了礼教而故意忽略这些部位,就等于故意蒙蔽事实。他坚信尸体是最直接的证据,一定要将尸体当作断案的根本,不给敌人可乘之机。所以,我们看到众目睽睽之下,面对裸露的女尸,宋慈也毫不避讳。

当然,宋慈这种先进的法医学观点与求实的精神,跟其父亲的为官生涯也不无关系。宋慈的父亲宋巩曾在广东担任过节度推官,就是负责侦查案件和检验尸体。因为看到过太多的死亡,父亲对生命的尊重,深深的影响到了宋慈。

然而,父亲在世期间,宋慈还并未跟他学到什么断案的理念。直到父亲去世后,宋慈弃官回乡守孝。在整理父亲的遗物时,他发现了大量的笔记,这是父亲为人及为官的经验之谈。

他废寝忘食的阅读,其中有一句话,深深的印在了他的脑海里,那就是“无尸不能定杀人案”,这是宋巩最坚信的一条司法原则。这让宋慈真正认识到了尸体检验对于人命案件的重要性。想必在断案验尸的过程中,宋慈之所以能够忍受腥臭污秽,会无视他人异样的眼光,也都是因为追随的父亲断案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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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皇帝对官员审案非常重视

另外,宋朝的时候,皇帝对于州县两级的行政长官,审理案件非常重视,明令要求这些人必须亲自审理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如果知县知府或者知州不亲自审理案件,而是让手下的官员去审理案件。这是要判两年徒刑的,叫“徒二年”。

宋慈当过知县和之中,平时审案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大量的实践,也让宋慈将从父亲那里汲取的精华,能够落到实际的案件中去。所以,前半段为官的经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宋慈四地提刑官任上,能兢兢业业,断案如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