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5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披露了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在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上海监管局对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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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