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外艺术史上,一个画派的取名,大致依照两个原则:或按画家活动的地区,或按艺术表现的特点。

前者,如中国古代的吴门派、娄东派、新安派、虞山派、浙派、金陵派、扬州派,近代的海派,现代的江苏派、长安派等等;外国的佛罗伦萨画派、威尼斯画派、巴黎画派等等。

后者,如中国的“没骨派”、米家山水;外国的印象派、点彩派、野兽派、立体派、未来派、超现实派、表现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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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有的还以画家群体的某种特点得名,如中国的文人画派、外国的巡回展览会派等。至于中国古代山水画的“南派”、“北派”之分则比较特殊,它既与佛教的禅宗分派有关,亦与中国南北地质环境、气候特征的差异有关。很明显,“岭南画派”之称,是按第一种原则 ——地区性命名的。这本来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很奇怪,这个名称却曾经很令画派的创始人感到不满。据关山月说:“当时高、陈诸先生对‘岭南画派’这个称号,并不满意,因为它带有狭窄的地域性,容易使人误解为只是地区性的画家团体。更主要的,它没能体现出吸收外来营养使传统艺术发扬光大的革新国画的理想。所以剑父先生从来没使用过‘岭南派’这一名称,而宁可自称是‘折衷派’。在他心目中,‘折衷’这个用语,也并非全为贬意的,只谓博采众长,合于一身而已。但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接受‘岭南派’这个名称,而且它已经造成广泛的影响,所以这个名也就被写进了现代美术史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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