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从内容上看,显然是不合理的,严重有失公允。不用谈法律,不用找专业的法律人士,都能看出这些条款是何等的王霸之气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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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从法律上来看,这些条款首先属于格式条款,属于开发商单方拟定的,重复使用的条款,而且购房人甚至不能改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

其次,这些条款一方面大大增加了购房人的责任和义务,排除了购房人的一些权利,另一方面又大大降低了开发商的责任和义务,完全符合霸王条款的特质。

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开发商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肆意玩弄文字游戏,将一些极为不公平的内容纳入自己所起草的格式文本中。购房人只要想买这个房子,就必须接受所有的霸王条款,以至于将来房子真出了问题,也很难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建议广大购房人遇到这种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比如建委部门、市场监督局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