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33.3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569号文注册通过。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333.3334万股。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5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42.473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4.68%,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7.5262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1,395.8596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11%;网上发行数量为595.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8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1,990.8596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36.65元/股。

根据《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536.84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99.1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196.7596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1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94.1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9.89%。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941741%。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1年1月1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1年1月15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36.65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1年1月15日(T+2日)16:00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0.5%,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部分无需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网下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网下限售账户将在2021年1月18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限售账户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中签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1年1月14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凡在网上申购聚石化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5,882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聚石化学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1月13日(T日)结束。入围的22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68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3,732,06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其中零股3,507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融通动力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华泰柏瑞基金-渤鑫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网下限售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1年1月18日(T+3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下限售账户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1年1月19日(T+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限售账户摇号抽签中签结果。

四、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65元/股,对应本次公开发行的总规模为85,516.67万元。

根据《业务指引》,本次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5.00%,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10,000万元,本次获配股数为109.1405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4.68%。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1年1月14日(T+1日)依据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缴款原路径退回。

光证资管聚石化学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合计9,500万元,共获配233.3333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0.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1年1月14日(T+1日)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光证资管聚石化学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缴款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和网上中签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52523077、52523078

联系人:权益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