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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有在岗民警29人,其中大队领导5人、民警 24人。2015年,荣获“全区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被崇左市公安局荣记“集体三等功”,2019年被评为第十七批全区文明单位,多名民警立功受奖。2020年,该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高站位、高起点、高效率,精心谋划、精准施策、稳妥推进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为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队伍建设

该大队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持续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系列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在授旗仪式上的训词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教育整顿会议精神,教育引导民警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折不扣地落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全方位、无死角打牢信念坚定、忠诚履职、防腐拒变的思想基础。疫情防控期间,全体民警辅警忘我工作,连续奋战在抗战一线,涌现出一批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和集体,为辖区实现零感染病例作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以来,该大队连续13年实现“零违法违纪”,成为一支党和人民放心的忠诚纯洁、团结奋进、极具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公安铁军。

强化责任担当,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以“减量控大”为抓手,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20年4月以来,该大队以公安部“减量控大”工作为抓手,瞄准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共出动警力1.3万余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1164起,其中,酒驾595起、无证驾驶838起、货车超载464起(其中“百吨王”超载16起)、摩托车交通违法3339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7027起,查处率同比上升。

建设智能交通系统,提升管理服务水准。该大队提出建设智能交通的设想,积极主动汇报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2020年7月,投入1215.46万元的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一期落地建设,11月底建成投入使用,建成后将大大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效率,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该大队除了传统的宣传方式外,注重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持续扩大大队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共发布或推送各类交通安全信息文章104篇,曝光7期共604条交通违法行为。

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圆满完成重要时期的交通管理任务。元旦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清明节、“两会”、国庆、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交通特殊防护时期,该大队把最大限度警力投放在路面,严防死守,精细施策,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和交通管理工作“两手抓、两不误”,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立足本职做好服务,不断顺应新时

民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的新期待

该大队加大公安“放管服”改革力度,因地制宜,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拓展便民利民渠道,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竭力争创全区一等车管所。2020年以来,该大队以《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和《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方法和标准》为指引,牢固树立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创新管理为主线,扎实推进车管所正规化建设。2020年9月,该大队车管所荣获2018至2019年度“全区一等县级车辆管理所”称号。

竭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该大队从细节入手,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推出“就近办”“农事村办”“一次办”、“马上办”、“一证通办”、“网上办”、“一窗通办”“四个减免”“网上支付”等各项便民利措施,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

竭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该大队打造交通事故处理优质窗口,与法院、保险公司等部门联合设立巡回法庭、损害赔偿调解室和保险定损室,建立互联网平台在线快处快赔机制,坚持落实交通事故“回访制度”,为群众解决棘手难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竭力提高农村群众安全出行的幸福感。在各乡镇成立“两站两员”管理站和劝导站,共有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劝导员395名,他们在大队的业务指导下义务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引导村民知法守法,纠正和劝阻村民的交通违法行为,共教育村民1万余人次,纠正和劝阻交通违法行为5543起,筑牢预防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防线。

竭力服务地方经济,助力扶绥争做全区发展县域经济排头兵。扶绥县三大经济园区发展如火如荼,该大队乘势为优化园区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在三大园区周边道路设立一批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中央隔离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在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区周边道路、上龙大道等路段建设交通信号灯,施划交通标志标线,确保园区道路有序畅顺。对园区泥头车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加强对园区货运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用实际的管理效益服务企业。

编 辑:黄莉萍

初 核:邓 晰

终 审:凌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