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是“特别的缘分”?

同一个地点,同样是酒驾

还遇到那个交警

……

1月13日晚21时,钦州南珠东大街一桥路段,段某驾驶摩托车被交警一大队民警拦下检查。由于段某脸色通红一身酒气,民警随即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而民警发现段某似乎有些“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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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核实后民警发现,2019年8月同样也是在这里,段某就因酒后驾驶被一桥查获,唯一不同的是上一次在一桥西被查,而这次是在一桥东被查,莫非这注定是他“过不去”的桥?

据了解,段某第一次酒驾时,驾驶证为实习期,因此驾驶证被依法注销,第二次酒驾已是无证驾驶,属于无证驾驶且再次饮酒后驾车,段某将面临罚款1300元,合并执行2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应该只是一句宣传口号,更应该是每一位驾驶不能逾越的法律的底线和安全的红线。

来源:交警一大队

编辑:张毅

校对:覃成朝

审核:李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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