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教育局

关于调整全市学校2021年寒假

放假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各级各类学校: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和教学实际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现将我市中小学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调整如下:

一、调整假期时间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从1月30日调整为1月19日

2、高一、高二年级放假时间从2月6日调整为1月26日

3、高三年级放假时间暂不作调整,按原计划2月6日放假。

4、幼儿园、中职学校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安排。

二、相关要求

1、加强健康教育。各县(市、区)教科局、各学校假期前要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对师生疫情管控做到有要求、有培训。以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师生,带头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师生良好卫生习惯,强化师生“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举办”防控新意识。

2、科学有序离校。各县(市、区)教科局、各学校要错时错峰安排师生离校(园),确保离校(园)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

3、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家长要督促孩子自主学习、科学锻炼,指导孩子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劳逸结合,按时作息,保障睡眠,保持良好心态。如有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遵医嘱留观排查。

4、做到“四个严禁”。放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全校性、学校间聚集活动;严禁中小学校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补课行为;严禁学校在假期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等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以任何形式组织线下补课活动,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5、做好开学前排查工作。春季开学前,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临汾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寒假期间及2021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临教基[2020]45号)文件要求,精准掌握返校前师生行动轨迹,加强排查,确保师生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安全有保障。

临汾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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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