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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儿童医院现阶段就诊通知

根据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及市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现就医院门、急诊及住院的诊疗工作调整如下,即日起执行,与广大患儿及家长告知,请您配合,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1. 控制人流、门诊限制诊疗人次:到我院就诊患儿限 1 人陪护,婴幼儿(≤3岁)陪护不超过2人,特殊情况下,如急诊急救患儿除外。门诊实行全预约制,各学科门诊限制诊疗人次,现场不挂号、不加号,请患儿及家长按预约时间段来院保证有序诊疗;

2. 请家长携带身份证:请进入医院的陪护人员携带身份证,并在入口机器处刷身份证留底备查。

3. 实行“1+3”检查: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主动接受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依据相关要求,所有发热门诊排查人员均需实行“1+3”检查:“1”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3”为血常规、肺CT、新冠病毒血清抗体检测(包括IgG、IgM)。在门急诊就诊时,请遵守“一人一诊一室”;

4. 门诊需反复就医患儿:门诊肿瘤化疗等需要反复就医患儿,必须保证并承诺全程“点对点”,即在家和医院两点间活动;

5. 停诊科室:儿保科、健康管理中心、中医科、五官科停诊;五官科仅保留急诊诊疗工作;

6. 暂停门诊部分检查:停止门诊肺功能检测、NO呼气试验、C13呼气检测及门诊内镜检查(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肠镜等);

7. 加强输液管理:非必要不输液,必须输液、雾化治疗的患儿及陪护人员(限1名陪护,婴幼儿最多可2名陪护)需持 3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行;

8. 暂停收治择期手术患儿;

9. 暂停各专科的门诊患儿进入病房进行诊查处置;

10. 暂停现场复印病历服务:病案室停止现场复印病历服务,若有需要,请使用“微病案”公众号操作;

11. 食堂暂停堂食:医院食堂暂停堂食服务,住院患儿及家长请扫描医院食堂二维码订餐,由食堂统一配送;非特殊饮食需要患儿,不允许家属来院送餐。

暂停诊疗的科室恢复时间将第一时间通知。

发热门诊、急诊24小时开放。

★ 我院对发热门诊排查的患儿及陪护,本着“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给予新冠核酸检测,为最大限度降低儿童感染风险,不单独接受成人核酸检测工作。

★ 隐瞒事实或者有症状不报告者,责任自负。

一切为了孩子!

感谢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理解。

让我们携手抗击疫情,保卫家园,共克时艰!

最终解释权归大连市儿童医院所有

大连市儿童医院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