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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核酸检测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88号)文件要求,现对呼伦贝尔市范围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机构进行公布。

附件:呼伦贝尔市范围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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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呼伦贝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