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市医保局召集各定点医疗机构召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保障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保障工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会上传达了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0〕36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调按照“应检尽检”原则,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重点来了!!!

⇩⇩⇩

八类人群“应检尽检”

1.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

2.境外入境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

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

7.监所工作人员;

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我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入院的参保人员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核酸检测费用由医保基金和参保地财政部门承担,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向住院及陪护人员收取核酸检测费用。

文件解读

1、新入院的参保人员每次入院限支付1次,参照甲类诊疗项目管理,陪护人员核酸检测费用按每个住院病人1个陪护,每次入院限支付1次计算。

2、核酸检测费用最高限额为80元/人次。上述人员核酸检测费用经医保基金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按豫医保办〔2020〕36号文件执行。

3、按照《关于加强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邓卫〔2020〕86号)要求,到市卫健委指定的定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得到非指定的检测机构,或在本医院自行检测。

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随着春节假期临近,人员的流动和聚集越来越频繁,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倡导广大市民朋友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坚持不扎堆、不聚会、常锻炼的良好生活习惯。

温馨提醒:2021年之前未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的,可以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参保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感谢各位配合。

温馨提示

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感染新冠的风险依然存在,要继续保持高度的防控意识,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倡导务工、求学等人员春节期间尽量留在当地过年,减轻两地防控压力。 不聚集、不扎堆、少外出。 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来源:邓州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