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 “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其艺术学科地位独具、历史悠久,是国内高等艺术教育的先驱。学校艺术与传媒学院下设影视传媒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与设计系、书法系、数字媒体系和艺术学系。2021年各艺术类专业计划招收本科生133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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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9年9月1日之后出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3.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予报考美术学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宜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三、网上报考(校考专业)

1.报名及缴纳初试费

2021年1月21日11:00前,所有考生均须 登 录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申请表》。各专业(方向)初试费100元。

特别说明:所有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不得兼报。

2.查询提交专业作品视频要求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021年1月22日10:00起,考生须通过在线考试系统(教育部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看提交专业作品视频及相关材料要求,须按规定时间完成专业作品视频等材料并上传,其中,书法学专业书写作品及视频等材料须于1月24日10:00前完成上传,其余校考各专业的专业作品视频等材料须于1月31日10:00前完成上传,详细要求以在线考试系统说明为准。

3.查询初试结果并确认考试

3月上旬,所有考生均须 登 录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试结果。初试合格考生线上确认参加考试,并缴纳复试费,各专业(方向)复试费80元。未按要求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安排以届时发布通知为准。

四、专业考试(校考专业)

1.考试要求

(1)初试:报名成功考生须按要求通过在线考试系统(教育部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身份核验并按时提交专业作品视频及相关材料,专业作品视频等材料详细要求以在线考试系统说明为准。

(2)复试: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详见届时通知。

2.考试时间、地点

(1)初试:1月22日10:00开始,各专业具体要求以在线考试系统说明为准。

(2)复试:预计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届时通知为准。

3.考试内容及分值

特别提醒:

1)初试各专业须录制并提交的专业作品视频等材料相关具体要求详见在线考试系统说明,1月22日10:00开放查询;2)复试如因疫情等原因无法组织现场考核,学校将做作相应调整,如直接以初试成绩作为各专业校考成绩,具体安排以学校后续发布相关通知为准。

(1)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仅招: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器乐<仅招:琵琶、二胡、古筝、笛子>招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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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考试曲目以网上报名所填报的曲目为准,现场考试时不得自行更改。

2)考生如缺考上述任何一项考试,将取消合格资格。

3)钢琴、声乐、器乐方向一律要求背谱演奏/演唱。

(2)舞蹈学专业

(3)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4)书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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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初试作品不得装裱,不许打格子、做任何记号。

2)复试时考生不得自带纸张,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及草稿纸。考生不得在卷面上打格子、盖印章,不允许做任何标记。

3)复试时考生的书写用具一律自备。包括:毛毡、笔洗(自带适量用水)、墨碟、毛笔、墨液和镇尺。

五、录取规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校考专业:音乐学<含声乐、钢琴、器乐方向>、舞蹈学、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1)所报考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有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该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且合格。

(2)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校考成绩(满分750 分),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不超过该专业(含招考方向)上一年度录取人数4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

(4)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 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5)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报考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 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分)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含招考方向)由高到低排队(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确定拟录取名单。

3. 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须参加各省份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统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90%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4.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无需参加各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报考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六、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10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8000元/学年。

说明如下:

1.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2.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如遇教育部等相关政策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要求,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计划招收交响管乐团员10人,招生项目及计划如下:

1.铜管类:4人

招生项目:小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

2.木管类:4人

招生项目:单簧管、萨克斯、巴松、双簧管、长笛

3.打击乐类:2人

招生项目:打击乐(偏重键盘类)、打击乐(偏重打击类)

注:1.各项目计划数依据生源情况可在总计划范围内调整。

2.未列出的项目2021年不招生。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艺术特长且文化课成绩优良的高中毕业生。

2.中学期间具备连续两年及以上乐团经历(以学校证明为准),同时参加过大型演出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且获奖。

三、学校考核

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使用线上提交表演视频等材料进行审核,不再组织现场考试。

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本人表演视频等报名材料,学校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和实际报名情况,组织专家分类别对报名材料及表演视频进行评审,依据评审成绩以及各类别招生计划数、艺术团发展项目需求等,按招生计划数2倍比例择优确定合格人选。

获得合格资格的考生须与北京师范大学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并在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予以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者视为放弃。

四、报考方式

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中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打印报名申请表、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等,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20日

(二)报名网址: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三)相关要求:

1.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准确;

2.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传如下报名材料:

《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生成打印);

考生中学阶段在艺术团活动经历证明(包含团体名称、团体人数、团内职务等,须由乐团主管教师签字并盖学校公章证明);

考生中学阶段参加大型演出证明或市级及以上大型比赛获奖证书;

考生所报项目的表演视频材料。其中纸质材料需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3.表演视频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须为考生本人演奏的视频材料。视频可使用专业摄录设备或手机等便携式摄录设备,手机需要横屏录制,需不间断同期录制声音和图像,不得进行后期画面剪辑与配音配乐处理,不得加伴奏。视频文件使用MP4格式存储,确保画面与声音清晰无卡顿,播放流畅。视频中考生须面部清晰,视频不得有字幕,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考生个人的信息(包括不得身着校服、佩戴校徽,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中出现考生姓名、报名号、中学信息等)。

4.请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提交材料要求,如有任意一条不符合要求,即视为报名无效(不另行通知)。


五、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规则

与北京师范大学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的考生,按下列规则录取:

1.高考填报志愿时,以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单独设立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批次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

2.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须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在其所在省份当年同科类调档线(注: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为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内、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高考改革省份按照教育部要求,参照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优惠幅度,在相关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具体分值另行公布。具体录取要求以北京师范大学与考生所签协议及阳光高考平台公布为准。

3.学校根据考生协议所填专业志愿、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和高考成绩录取。

4.对于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且合格。

5.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考生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所签订协议要求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违反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6.入学后,学校将对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约束与监督机制

1.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参与实施。

2.学校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对合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3.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邮箱:jubao @ bnu.edu.cn。

4.学校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对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5.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